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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制

发布时间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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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的《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 ,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

 

将排污许可证定位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制度 ,凸显了这一制度的极端重要性 。它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污染控制单位责任的强有力措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也有利于整合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的相关制度 ,减轻企事业单位的负担 ,明确对稳定稳定的污染排放控制要求和期望的要求 ,以促进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和执法秩序 。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 、决策部署 ,按照“先试点 、推证、再发证 、再到位”的总体要求 ,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 。精华目前 ,全国已发放排污许可证12万多个 ,废气治理控制废气排放口30万多个 ,废水排放口7万多个 。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50余份排污许可证申请的申请和发放情况及50余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情况 ,组织24个省市7.7万个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 。通过发放许可证和建造污染控制设施进行特别检查 。建立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实现“申请发证同平台 、监管执法同平台 、公众执行同平台 。”随着任务的逐一落实 ,“一证合一”的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不断显现 。但总的来说 ,排污许可证尚未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与其他环境管理体系的衔接还有待加强 。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不完备 。依证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其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继续推进排污许可制度 ,有效控制污染物 ,不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